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及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的领导,保障政治纪律;根据斗争形势和推进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对一定时期内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参与处置涉及全县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与闹事苗头性问题,归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与社会稳定相关的工作事项;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县直政法各部门依法行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及法制环境,落实社会治安一票否决权制度;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基层,联系实际,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思路,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规划和组织全县政法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纪律作风整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和备案管理政法部门正股级干部和副股级干部,对县直政法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工作、群团组织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指导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政法综治工作。
县委政法委下设人秘科、调研科、综合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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