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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与正义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邓平先进事迹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7

  

邓平,女,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97年大学毕业进入大悟县检察院,现任公诉科副科长。摆在面前的一摞获奖证书,记录了她成长的历程:曾连续四年被评为县十佳政法干警,连续三年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两次荣立三等功,在今年的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又以优异的成绩荣摘“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一本本的荣誉证书记载着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和那一桩桩动人的故事……

 

严格执法之胆

公诉工作充满了艰辛,也充满了危险,更充满了挑战,多数检察干警望而却步,女同志更是难以出类拔萃,但是,缘于对这份职业的热爱,邓平毅然选择了它,几年来无怨无悔。从走上公诉岗位那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当一名优秀公诉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她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水平,办理了一起又一起重大案件。

去年四月,轰动全县的教委系统贪污窝案移送审查起诉,该案仅案卷就一尺多高,贪污笔数多达二十余笔,涉案证人三十余人,遍布各乡镇,涉案人关系网络复杂,明说情暗招呼的人络绎不绝,有不少人“好心”提醒:这么多笔犯罪事实,能认定的就认定,不能认定的就别勉强,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长。面对类似的“善言”,邓平不仅丝毫没有理会,反而进一步追查未查清的事实,为避免说情人的上门“打扰”,她加快办案进度,加班加点,在一个星期内将全县十九个乡镇一一跑到,经过对各乡镇教育组的调查取证,在查清已有犯罪事实的同时,又追加了几笔犯罪事实,一星期后,她将全案起诉到法院,对此,有人不禁暗暗谅讶:这个姑娘伢真不怕事。其实,“严格执法”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一身正气,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严格执法也只是一句空话。

今年七月,她受理了一起强奸、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所交待的出生年龄比户口本上的出生年龄小四岁,按他的交待,在作案时还不满十八岁,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关系到此案的公正判决。为查实案情,她一边调阅已判刑的同案犯的案卷,一边携卷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调查询问,其母拒绝提供任何情况,反而多次到邓平家中吵闹,甚至以喝药相威胁,邓平没有退缩,两次深入犯罪嫌疑人老家调查,由于其长期在外流浪,湾里的人对他知之甚少,去了两次,仍一无所获。她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一位远房叔叔,取得一份族谱作为间接证据,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县档案局,查阅全国人口普查的档案,终于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已年满十八周岁的证据,迅速将此案移送法院起诉,案件开庭审理时,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提出异议,由于证据得力,辩护人的意见被驳回,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制服犯罪之能

庄严的审判庭上,不见刀光剑影,却是正义与邪恶较量的战场;公诉席上,不见硝烟弥漫,却是阵线分明、唇枪舌剑的战斗。惩邪恶需要斗智,斗邪恶还需要斗勇。

她常说:“出庭支持公诉效果如何,是直接影响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因此,从她干审查起诉工作之日起,就始终把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放在首位,从不松懈。“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成功的形象来自背后日日夜夜的勤奋学习和刻苦钻研却是真理!为提高公诉水平,她经常睡着睡着,想到白天写好的公诉词中某个词用得不准,又爬起来翻书查资料,非弄踏实了不可,就是凭着这股憨劲,她成为了公诉科一名大家公认的业务骨干。

汪强做梦也没想他会栽倒在邓平手里,没想到一向自以为很聪明的他,这次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去年五月法院开庭审理汪强盗窃一案,由于汪自始至终拒不认罪,邓平开庭前的准备是很充分的,但开庭时,意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出现了:被告人依然声称他是“捡”而不是“偷”,在法庭上大喊冤枉。汪的辩护人在举证时突然抛出几份新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到庭作证的几位证人也附和辩护人,推翻了原来的证言。一时间,庭审朝着完全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发展,继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汪强无罪,岂不放纵了犯罪?邓平立即建议审判长休庭,延期审理。回来后迅速请示分管检察长,研究对策,第二天一大早,她和科里的同志再次赶到发案地,找到几位证人,才真相大白。原来汪的辩护人在取证时,将被告人的亲戚带在身边,证人害怕报复,所以不敢如实作证。邓平对几位证人进行了法制宣传,说服教育,打消了他们的思想顾虑。再次开庭时,证人到庭如实作了证,法庭辩论时,她义正辞言地指出律师违法取证,建议合议庭对律师违法调取的所谓“证据”不予采纳。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汪强有期徒刑四年。玩火者必自焚,等待他的将是漫漫的铁窗生涯。

 

严于律已之行

做一个优秀的检察官,首先要有一种坚持真理、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邓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在工作中严格执法,依法办案,铁面无私也是出了名的。

一天晚上十点多钟,四位不速之客敲开了邓平家的门,称他们是从武汉来的,是当时正在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案犯的家属,带队的是武汉的一名公安干警,他们一个个拿出钱、物,要求将此案“消化”在科内或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邓平当即予以拒绝。来人见毫无希望,只好拿着钱、物灰溜溜地走了。一次,邓平办理的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正好是她同学的父亲,受案后的第三天晚上,她同学拿着二千元钱到她家对她说:听说你要买房子,这点钱就算你老同学的一点心意。当即被她严辞拒绝。此案在开庭前,同学又提来高档烟酒等物,对她说:我父亲的案子,既然起诉到法院去了,请你在法庭上手下留情。她却回答说:你父亲犯了法,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作为一名检察干部,只能认法不能认人。在情与法的选择上,她总是将法码重重地加在法的一边。她常说:作为一个中国人,要有中国人的骨气,作为一名检察官,就要有一名检察官的正气。就是凭着这一身正气,她顶住了各方人情压力,赢得了大家的赞誉。

 

无私奉献之心

就邓平而言,人生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奉献,确认一种价值,用自己所作所为为检察事业的春天增添一种强音,为自己所热爱的职业而永远奋斗。几年来,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地工作,八小时之内要效率,八小时之外抢时间,一心扑到办案上,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为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守护着一片公正的净土,像纤夫拉纤那样埋下头去,默默地探索和追求,为了神圣的公诉席,她无怨无悔!

去年“严打”斗争以来,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工作量不断增大,为配合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作为主诉检察官的邓平,勇挑重担,个人独立办案,当别人下班或是公休的时候,她埋头苦学,当别人已深睡酣眠的时候,她仍在灯下苦苦思索案情,求证法理。为了更好的工作,她总是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加压,已取得检察员资格的她又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资格考试。今年年底,邓平以全市检察机关笔试第三名的成绩被选拔为市优秀公诉人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的角逐。在经过紧张激烈的庭审录相、案卷评查、现场论文写作、专家答辩、对抗辩论等多轮次的考核中,她凭借敏捷的思维、缜密的逻辑、广博的知识层面、清晰的法理理念,通过层层淘汰,一路过关斩将,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荣获了“全省优秀公诉人”的光荣称号。在直面社会犯罪的漫漫岁月里,她流过许多汗水,也洒过泪。为了检察事业,为了公诉工作,多年以来,她很少休过双休日,连父母也很少顾得上去看望一次,每每想起这些,她惭愧不已。

 

“我多年来惟一的休会就是,手中有一个案,心中要有三分情:对老百姓要有真情、对不正之风要无情、对事情要有痴情。只有对检察事业怀有热爱之心,才能把案件办得更出色,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内涵和理念。”这段话是邓平的表白,也是这些年来她无怨无悔奉献在检察岗位上的内心追求。岁月流转,会给人们留下了很多值得回味和反思的经历。对邓平而言,最值得诉说、最值得珍藏的该是在检察战线上的朝朝夕夕。光阴流逝,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许多人的追求和梦想。对邓平而言,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当一名合格的专家型公诉人则是她最高的追求。

今天,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追求的理想。

“我的工作,就是要全力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这是我的职责。”

她的语言朴实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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