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综治(2008)3号
2008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要点
2008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和健全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为促进大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保平安的政治责任。一是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政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建立乡镇和县直单位综治第一、二责任人档案,年终作为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据乡镇、行业、部门特点,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政法综治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肩上。完善检查考评、暗访督办、个案督办问责、基层单位发案公示督办和考评排位靠后单位通报督办制度,注重工作实际效果,严格考评,兑现奖惩。三是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加大否决力度,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试行办法》,该否决的坚决予以否决。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信息掌握不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工作乏力、措施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发升级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作为年度综治表彰和命名平安乡镇 (社区、街道)、平安单位的重要依据。五是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落实综治委例会制度,县乡两级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工作。落实综治委五部委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决定有关事宜。落实综治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县乡两级综治委委员一年不少于4次到点上调研、指导、支持工作。落实综治督察员制度,县综治委将聘请综治督察员,对全县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六是切实加强综治经费保障。按辖区总人口的适当比例预算保障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群防群治经费,以满足平安和谐建设的需求。
二、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加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月要开展一次稳定形势分析,认真研究把握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影响本地、本部门稳定的问题找准,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预事在先,把一些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好,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治调中心户和组、村(居)、乡镇(街道)、县五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网络,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协调督办重点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定时上报县综治办,逾期甚至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三是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按照“四个到现场”的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依法予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信访秩序。对组织闹事、缠访、蓄意制造事端、围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的,要固定证据,依法适时打击处理。四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尤其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加强指导督办。办好各类试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继续在县电视台开辟《法制与和谐》专栏节目,选准报道着力点,提高质量,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扎实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一是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防敌对势力、“法轮功”、“灵灵教”、“旷野窄门”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组党结社和渗透破坏活动,加大对互联网的管理和手机短信传播有害信息的封堵力度,及时发现、依法打击互联网和通讯手段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突出打击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雇凶讨债、雇凶报复、雇凶持刀伤人、杀人、霸占市场等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车流秩序,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督促学校加强内保工作,及时打击擂肥行为,筑牢校地共建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深入开展网吧经营秩序整治,巩固网吧整治既已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弹。加大对游戏室、老虎机的取缔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保证“严打”斗争效果,做到“严打”态势不减,治安责任不松,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经济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把预防经济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运用发传单、办讲座、写标语、综治知识演讲竞赛等形式,加强宣传,增强集中宣传效果。运用新闻媒体,宣传平安创建工作成果,提高综治宣传质量和水平。组织综治知识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进学校,提高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力表彰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弘扬社会正气。二是拓展基层创建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平安系统和平安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学校、家庭、道路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平安百佳”创建活动。争创全市“十佳平安乡镇”、“十佳平安社区”、“十佳平安校园”、“十佳平安家庭”、“十佳平安企业”、“十佳平安建筑工地”、“十佳平安金融单位网点”、“十佳平安商贸休闲旅游企业”、“十佳平安交通大道”,力争全县17个乡镇达到市平安乡镇标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每月上报1期创建动态,各乡镇今年至少选报3个创建典型,以动态反映工作,以典型带动工作深入发展。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基层政法队伍、行政企事业单位内保机构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内保条例》,不断拓宽治安防范工作思路,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同城镇建设、社区管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构筑全县17个乡镇、6个社区、县直70个综治责任单位治安信息动态管理图,坚持发案月报或季报制度,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掌握治安防控主动权。大力实施科技防范,有条件的乡镇、部门单位逐步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红外线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经济实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四是切实做好综治专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社区和村(居)为单位,对孤儿、辍学生、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留守未成年人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逐人建立档案台帐,制定政策和工作制度,落实帮教组织及责任人员,加强监护、救助、教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漏管罪犯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复犯罪;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善人口信息化管理,完善出租房屋管理,预防控制流动人口犯罪;进一步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教书育人环境;认真开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行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企业发展环境;加强电力设施和通信设施保护工作,确保“三电”正常发挥服务功能;深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根本,切实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紧密联系大悟政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必要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结合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全体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主动地服务居弱图强、后发快进、富民强县的发展大局,争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二是大力开展公信力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以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公信力为着力点,组织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活动,从严剖析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继续开展政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政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狠抓政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要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创建和谐的好班子活动,扎实推进政法班子建设。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来约束言行。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政法综治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关注民生,倾听民声,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确保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大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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